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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部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


一、工作职责

学历教育部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考试、学籍、学位、毕业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责本部门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宣传和实施。

(二)负责修订、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三)负责实施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数字化课程及题库建设,推进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

(五)负责教材、教辅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教材审查及征订、上报教材信息等工作。

(六)负责授课教师、辅导教师及论文指导评审答辩等各类教师的选聘与管理。

(七)负责学生教学组织与管理,包括选课、线上线下学习、作业、答疑、评奖、评优及违纪处理等。

(八)负责定期组织对校外教学点教学与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校外教学点的教学组织、学生活动组织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考试组织与管理,包括制定考试计划、建立考试批次、生成考试数据、安排考场、组织命题、在线组卷、试题审查、试卷印刷、缓考审核、统一阅卷等。

(十)负责成绩管理,包括成绩发布、复查、分析、免考审核等工作。

(十一)负责纸质试卷、考试材料、作业、论文等的归档与整理,负责试卷仓库、保密室的管理。

(十二)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包括选题、开题、指导、评审、答辩、抽检等。

(十三)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前置学历复查、新生学籍自查及学籍信息修改。

(十四)负责休学、复学、转专业、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等学籍异动管理。

十五)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电子注册、学历信息勘误。

(十六)负责学位外语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及实施。

(十七)负责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授予及学位数据报送。

(十八)负责学位信息勘误及学位认证。

(十九)负责学历、学位证书及学生证的印制及核发工作。

(二十)负责学生档案资料归档、发放、存档及补档工作。

(二十一)负责开具各类证明及毕业证书的遗失补办工作。

(二十二)负责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包括高基报表、质量报告、年鉴等数据的填报。

(二十三)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专项问题,做好应急冲突等相关工作。

(二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