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
一、工作职责
教师发展中心接受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部双重领导,主要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培训及比赛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开展全省高校教师培训需求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调研,为省教育厅制定高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划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各类高校教师培训任务,指导全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
(三)组织全省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活动。
(四)负责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资格认定、信息采集、数据上报、档案数据存储保管等工作。
(五)负责建设维护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完善平台功能,丰富在线资源,推进多种培训形式融合发展,为全省高校教师成长发展提供全过程全领域全覆盖支持。
(六)服务学校师资培训工作,主动融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局,提高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七)完成教育厅分管处室和学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