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24级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被录取到山东师范大学学习,学校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日陆续发放,现将入学须知通知如下:
一、查询所属校外教学点。学校为满足教学需要,面向24级学生设有23家已备案的校外教学点(见下表),开展集中考试、学生服务与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请在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网址:www.ssjxjy.sdcen.cn)“成人高等教育录取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自己所属校外教学点。如对学校校外教学点分配有异议,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转入教学点地区的户籍证明或社保证明等材料,于3月4日至3月12日,到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教学点变更手续。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文汇楼二层202室,联系电话:0531-86180352。除所属校外教学点外,学校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个人管理学生。
二、报到。请务必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前置学历证书(专升本学生提供)等有效证件,并以录取通知书中载明的时间和所属校外教学点地址为准报到。高起本或高起专学生,如未满18周岁(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报到时需同时提供高中同等学力毕业证书。
三、缴费。请关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sdnujxjy),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4年度在线缴费通知》要求进行缴费。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实行学生本人网上全额缴费,不委托校外教学点及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代收代缴学费。教材费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习情况自愿缴纳。
四、请假。因故不能按照上述期限报到、缴费的,请最迟于报到、缴费截止日期前7日内,在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暂缓缴费注册审批表》,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未报到(或缴费)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方式。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以网络教学为主,请登录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在“规章制度”查看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学习学生手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士学位授予管理暂行办法,按要求完成学业。
六、信息发布。在校学习期间,各类通知公告将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平台(和学在线App)发布,务必亲自及时关注,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不利后果。
七、咨询电话。如对上述通知内容不理解或不清楚,请及时咨询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
0531-86180352、0531-86180314、0531-86180351。